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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第2/5页)

财万贯,但是,达利所不同之处在于,他一生忠于自己的爱情,珍视自己的妻子并将她视为自己创作的缪斯。而在艺术上,达利的画作或许与马蒂斯的画作一样抽象难解,但是,他所不同之处在于,他具有着古典主义画家一般过硬扎实的写实功底,可以凭借他的才气塑造出真实可感的梦中世界。

    总之,沈真是达利的粉。他决定向自己的偶像看齐。

    偶像把妻子视为自己的缪斯,沈真没有妻子,但他可以把自家小孩视为自己的创造源泉啊!

    沈真又拿了一本艺用人体结构运动学方面的书籍和一本宫崎骏的正版画册集,便去别的书架找沈灵了。沈灵估计进书店之前就已经想好了要买的书,他挑选的速度也非常快,正打算走过来找沈灵。

    兄弟俩很有默契地相视一笑,拿着书去柜台前付了账,然后拎着书回了家。

    画室的门开着。屋内通风良好,但沈灵还是闻到了调色油的味道。当初第一次闻到这种味道时,沈灵觉得自己的脑袋都痛了起来,可是现在的他却已经习惯它了。沈灵问:“哥,你又画油画了?”

    沈真低头换着拖鞋:“是啊……最近正好有灵感。”

    沈灵迫不及待地冲进了画室。他很喜欢沈真的画,每一幅都是。

    油画虽然才刚开始画,但画面讲述的故事已经有了雏形。只不过,人物的五官还没有细修。但即使是这样,当沈灵的眼神落在了那块系在画架上的奖牌上,他几乎是立刻就猜出了画面的主角是谁。

    “哥,你画的是我吗?”沈灵丝毫都不带怀疑地问。

    “是你……”沈真也走进了画室。

    勇士屠龙,这是西幻故事中最老套的情节。龙是邪恶而狰狞的,勇士是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当沈灵跑完三千米冲过终点线时,沈真的脑子里立刻就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于是,他将它画了下来。

    虽然是很老套的情节,但画面本身并不俗套,整个构图非常有张力。

    勇士穿着银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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