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第一个代言 (第4/5页)
讲清楚之后,东方珠一个劲的高兴。又赶紧打电话回到老家去,向父母报喜之后,东方珠和陶明钊才开始详细的询问合同的细节,并反复认真的查看了合同上面的条款。
最后,陶明钊还是觉得东方珠有点儿不靠谱,于是三人又找到了一间律师事务所,让律师详细的看过分析之后,三人才放心下来。
第二天胡经理来了之后,陶明钊又代表东方胜和他们一翻讨价还价,终于把东方胜的第一个代言给签了下来。
原本胡经理的想法是200万签3年,但陶明钊和东方珠东方胜商量之后,觉得这个不行。因为东方珠认为,3年的时间,自己弟弟的名气肯定会越来越大,到时候绝对不止这个价。
最后,胡经理才决定60万一年,先是签订了一年。
胡经理对这个合同事实上还是挺满意的,虽然公司在来的时候说的是尽量签下三年,但在胡经理看来,《英雄擂》只是这段时间火热,如果等到《英雄擂》过去,或者东方胜有了败仗之后,他的价值就会降低。
所以,签订这样的搏击明星,一般都是签订一年的。
而东方胜他们也对这个合同比较满意,因为东方胜相信自己,等到明年的时候,自己的实力肯定会越来越强,到时候自身的价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如果节能公司要续约的话,即使是签约费也要看心情。
双方都满意之后,东方胜和代表辉煌俱乐部的何方双双签上了字,盖上了章。
当初东方胜在接受何方的那份协议的时候,上面就有着以后东方胜的比赛收入将会有10是归辉煌健身俱乐部所有,再减去税,东方胜实际也就四十多万。
事情都忙活完了,东方胜的第一件事就是请客吃饭。
当天,东方胜就把东方珠、陶明钊、王晓娟、姚世勇、张达,甚至是林丹都一起请到了德胜饭店大吃了一顿。饭后又请大家到ktv疯狂了一晚上,一晚上下来,东方胜早就已经被灌得醉倒了。
等到第二天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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