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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章 抉择(5) (第2/6页)

现死者二人有异,报警之前,这房间的门是从里面上锁的,不只是电子门锁,还从内挂上了拉锁。而在警方不得不破门而入时,这房间的窗帘都是拉着的,对外的窗户也都是从内上了锁的。何况这房间位于宾馆6楼,窗外是笔直的墙面,无处可以攀爬。这形成了一间密室,凶手不可能在现场杀人后逃出去。

    此外,警方已经调出了这层走廊的监控录像。死者二人于今晨7点05分登记入住,值得注意的是二人当时开了两个房间。女死者住到了这个房间,而男死者是入住了位于五楼的504室。女死者于7点12分进入房间,之后就没有出来过。在11点半左右,她叫了客房服务,酒店的客服人员在12点06分将她定的双人分午餐送达之时,正好男死者也来到了她的房间。之后客服人员离开,男死者则留在了她的房间。直到1点一刻,餐厅发现送错了红酒,客服人员前来致歉。在此期间二人是没有离开过房间的,也没有其他人接近过他们的房间。

    可以肯定的是,二人是在12点零6分到1点一刻之间遇害。这段时间的话,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虽然基于二人的死状,和现场状况,这乍看之下只是一场意外,但他们刑警的工作就是首先怀疑一切可以怀疑的,然后排除他杀的可能,或正式展开调查将凶手缉拿归案。他们也没有想过,经过现场的初步调查居然就能锁定一名嫌犯。

    时间回溯到1点45分。

    二位刑警在死者房间内的床头柜上发现了女死者的手机。从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中,他们也发现了男死者的手机。从二人的通话记录来看,最近的一则通讯是在11点58分,女死者打给男死者。可以想到是女死者邀请男死者来房间共进午餐。

    值得注意的是,在打给男死者之前,女死者在11点36分至55分期间每隔几分钟就给同一个号码拨打过一次,总计5次电话,对方都没有接听。名头显示:mebf。排除是语法错误,女死者是故意用第一人称宾格取代第一人称所有格,意思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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