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十一章 TOT重逢 (第2/3页)

的地方。

    “同志,我想点歌。”我战战兢兢地问。

    “先写个点歌单。欸,在那里。”负责人用手指了指右边的台子,头也没抬又继续与别人聊了起来。

    “刘焕林、陈广涛、朱林富、姬自亚、张鸿运、莫生辉、和留星,tot寝室的同学们,在此新春佳节之际,祝大家心想事成,家庭幸福,万事如意。”我把点歌单写好,并留下了我的名字和地址,交给了那个负责人。

    “这个不行,tot不能写。”那个负责人有点不高兴了,“谁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什么组织呀。”

    “不是,这就是上学时我们寝室的英文简写,202寝室,就起了名字叫tot。”我力图他能同意。

    “不行,电视台有规定,万一是个组织,点歌不成了串联发信号了吗。必须去掉。”他很坚决地说道。

    “好,好,我改。”能点歌才是目的,不让写就算了。

    “多少钱?”我想着应该不会很贵。

    “50块钱一次。”他说得很自然。

    “啊,这么贵!”我听得吓了一跳,不由“啊”了一声。

    这怎么行?我兜里的钱只够点一次,我一个月的津贴费也就35元。

    “您看,我是一名军人,刚从外地回家,想联系一个老同学,能不能给个优惠。”那天,我特意是穿军装去的,感到穿军装应该好办事。

    “不行,台里有规定。”他回答得义正辞严。

    “您看,这样行不行,您在电视下面给多加一次滚动条可以吗?”我很恳切,真的希望他能答应。

    “好吧,好吧,看你是个当兵的,也不容易。”他终于同意了,尽管有点不情愿。

    有这两次播出,我心想,应该还是有可能有人能听到的。播两次,7个人,14次可能,只要有一个人能听到看到,我们重逢就有戏。

    回到家,焦急地等待着。第二天,电视台就播了。关键是能有人看到吗,我的愿望能实现吗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