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钻“劳动法”的空子 (第2/4页)
法、城市破产法等一系列罗斯福新政法规一样废止这部“邪恶的法律”。
但是,当美国最大的钢铁企业——琼斯与拉夫林钢铁厂信心满满地将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告上联邦最高法院时,最高法院却以5比4的多数站到了瓦格纳法案一边。
最高大法官查尔斯埃文斯休斯在判决中表示:“我们认为,工人是迫于形势需要而组织在一起。由于单个雇员面对雇主势单力薄,而且日常需要依靠工资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如果雇主拒绝向工人支付工人认为公平合理的工资,而且工人不能辞职或是拒绝强制性的、不公正的待遇。此时工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即给劳工平等面对雇主的机会。”
这一表述一出,资本家们就意识到自己的好日子结束了。打着“雇佣自由”的旗号任意开除工会份子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而以产业工人联合会为首的激进派劳工组织则备受鼓舞,他们的会员人数开始急剧增长。从1937年汽车工人大罢工开始,他这些劳工组织在全美掀起了一轮又一轮工人运动的高潮。这部公平劳动标准法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安抚他们才出台的。
对于“资产阶级软弱性”这个词,约翰已经有了很深的理解。他很清楚,在1946年劳资关系法出台以前,资本家们还是老老实实在公会面前“装孙子”比较好。(劳资关系法又称塔夫脱—哈特莱法案,是代表大资本家利益的共和党在1946年赢得中期大选,重新控制国会和后颁布的。瓦格纳法案保证了劳工组织工会的权利,而塔夫脱—哈特莱法案则保证了资方有组织反工会行动的权利。)
现在光劳联和产联两大劳工组织的正式成员加起来就有近千万。政客们害怕他们手里选票,这是一支足以左右任何一场选举的巨大力量。而资本家们更害怕他们手中的枪。这近千万工会成员可都是身强力壮的蓝领工人,而且绝大部分都合法持有枪支。放在欧洲,这都是一直足以夺取一国政权的武装力量了。
好在美国的工人们没有解放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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