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七十一章 灰背隼与野马 (第4/4页)

是现在还不知道把这只下金蛋的母鸡抓到自己手里,那才真是脑袋进水了。

    早在来欧洲之前,约翰就在打野马的主意了。制造商北美航空公司那边很好解决,那家公司的老板克莱门特跟范德比尔特家交情很深。

    克莱门特最早是华尔街日报的一名编辑,跟约翰的大堂哥,银行家科尼利尔斯三世是好朋友。192o年他买下寇蒂斯公司大部分股票时,就是从大堂哥那贷的款。

    约翰有信心说服克莱门特共同开这款飞机。反正现在他们都还没开始研呢,大不了让休斯飞机公司分摊点研费用就是了。

    约翰也不是没有考虑过吃独食,但是想想还是算了。休斯飞机公司在飞机制造业还是个小字辈,没那么大的产能,吃不下这块大蛋糕。

    不像北美航空公司,这些年他们通过与通用集团的合作,旗下囊括了寇蒂斯飞机、赖特航空工业、通用航空制造等一大堆航空制造企业,是个真正的巨无霸。

    最妙的是自从1934年美国实行航空邮政法案后,飞机制造企业控股航运公司是违法的。北美航空被剥夺了对东方航运和环球航运的控股权,经过一系列混乱的产权合并分割后,他们现在正和波音一样缺钱呢,没有理由会拒绝约翰的联合开提议。

    所以,只要约翰这次成功拿到灰背隼动机的生产许可,那就真得是要大财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