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与史迪威的争执 (第2/4页)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房东了。”林语堂呵呵笑着说道。
“是啊,真是太巧了。林先生在那住的还满意吗?”约翰也觉得这个巧合很有意思,阿黛尔肯定想不到她最喜欢的作家居然是自己的房客。
“满意,满意。那里住着很方便,比我们之前在巴黎住的地方好多了,我太太和女儿们都非常喜欢那里。”接着,林语堂有些促狭地笑着说道:“唯一的遗憾就是离马里亚诺先生家太近了。”
他的话引起了全场的哄堂大笑。大家都知道马里亚诺先生和“林语堂”的典故。两前年,巴西富商马里亚诺先生刚刚举家移民到纽约,正赶上林语堂当时在纽约最火的时候。也许是为了尽快融入纽约上流社会,这位马里亚诺先生处处宣扬自己是林语堂的粉丝,还将自己的一匹赛马取名为“林语堂”。
这下可就热闹了,只要这匹马一参加比赛,纽约各大报纸都会出现林语堂参加某某大奖赛之类的新闻。偏偏那匹马参赛成绩又不怎么样,经常拿不到名次。于是,很多报纸在找不到比赛亮点的时候,就喜欢用林语堂名落孙山这样的标题来吸引读者。
林语堂这种从自己身上找哏的做法,立刻就消除了约翰与他之间的陌生感,没一会儿两个人就聊得相当投机了。有意思的是,他们两个在聊天的时候,林语堂一直用英文,约翰却一直用中文。
聊了一会儿,林语堂终于忍不住问约翰:“你以前是在北平居住过吗?听你的口音有点像。”
“是吗?这我还真不清楚,我的汉语是自学的,我还没有去过中国呢。”约翰“谦逊”地回答道。
这下林语堂更吃惊了:“我还以为你在中国生活过很多年呢,很少有西方人能把汉语音调平仄掌握得这么好的。”
“也许是因为我在学中文的时候,最先接触的是中国诗词,所以对平仄比较敏感吧。”约翰给自己的普通话找了个借口。
这时候,一旁的魏德迈插了句话:“约翰虽然没去过中国,但中文水平比我强多了。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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