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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案情的转折点! (第1/6页)

    “假设乔斯琳离开巴黎的不在场证明纯属伪造。”夏洛克说。“我们可以来设想一下,乔斯琳在周二、周三、周四这三天里都做了什么?”

    “毫无疑问,如果乔斯琳是凶手,周二时,她就得在伦敦。中午的时候,她就不可能出现在巴黎那家木头餐馆。但是我们却找不出突破性的反证来。”

    夏洛克将双手十指交叉:“那我们就按时间顺序一步一步地来假设。”

    华生取过来一张纸,将夏洛克将要说出的时间及事件列在上面。已方便自己分析。

    “周二的时候,雕像公司将货箱送到伦敦机场,并在机场货运中心办理托送手续,随及货箱在当天深夜装进飞往伦敦的飞机。第二天,也就是周三的上午十点,货箱从伦敦机场取出并运到仓库。从周二晚上到周三上午,她应该都在伦敦才对。这会给你什么启发,华生?”

    华生点头;“如果从她要完成所做事情的时间来看,她要做到在伦敦找到吉恩的住处、杀害杰尼尔装入货箱、再进入吉恩的房子制造嫁祸他的证据,她就一定得在周二就到达伦敦。因为周三和周四她要弄箱子的事——从伦敦机场接箱子运到仓库,装入尸体再运回巴黎。

    现在唯一想不通的是,她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既然运回了巴黎,为什么又要在四月五日再次寄回伦敦。既然一开始就想把尸体寄给吉恩,为什么不在伦敦时就直接寄给他?而要先运回巴黎再寄回来呢?难道是为了装上那些钱吗?可是又为什么要装上那么多的钱呢?到底有什么用意?

    虽然乔斯琳有情杀的动机,可是在运送尸体的方式上却完全说不通了。就算她极度憎恨吉恩,将尸体直接扔在他的家里不更能起到嫁祸的作用吗?

    如果这里解释不通,我就倾向于她是无罪的。”

    夏洛克说:“把这个问题先放在一边。继续琢磨关于时间的问题。乔斯琳将怎么安排时间才能做到即有不在场证据,又能做完那些事。”

    华生尝试着解释这里:“周二,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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