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第四个真相 (第5/7页)
查这一案件后,我就和华生一起去了彼得的宅子。他们让我看了窗台上的脚印。此后,警督把我带到了一条通往车道的小路。路边的小凉亭引起了我的注意,于是我仔细地搜查了这个凉亭,在那里我找到了两件东西——一小块上布丝和一根塑料吸管。这块布丝使我马上想到女人的裙子。当警督把家里人的名单让我看时,我发现其中一个——纳西莎,彼得的办公室助理——没有不在作案现场的旁证。据她自己说,她从九点半到十点一直在自己的家里。假定她那段时间不在家,而在凉亭,那她会去干什么呢?肯定是去会见某个人。根据华生所提供的情况,我们都知道那天晚上从外面确实来过一个人——一个他在门口遇见的陌生人。乍一看,我们的问题好像已经解决,那个陌生人是到凉亭去会见纳西莎。从这根塑料吸管可以看出,他确实去了凉亭,而且我马上就想到这个人是个吸毒者。”
“但在一个问题上我被卡住了——时间不符。可以肯定,纳西莎不可能在九点半以前去凉亭,而那个男人肯定是九点过几分去凉亭的。当然我可以假定他在那里等了半个小时。还有另外一个可能性:那天晚上凉亭里另有一对人相会。产生这一想法后不久,我便发现了几个重要事实。我了解到赫敏那天早上去见医生,她对医治吸毒的恶习很感兴趣。把这个事实跟吸管联系在一起,我就推测出:那个男人是跟她相会。那么纳西莎到凉亭去跟谁会面呢?这个疑团不久便解开了。首先我找到了一只戒指——一只结婚戒指。接下来我听说有人在九点二十五分在通向凉亭的小路上见到过尼克,我还听到了一些有关村子附近的林子里的一次谈话——那天下午尼克跟一个姑娘的谈话。这样我所搜集到的事实便一个接一个有序地排列起来了。一次秘密的结婚、案发那天宣布的订婚、林子里的会谈,晚上安排在凉亭里的会面。”
“所有这些事实无异于向我证明了一点:尼克和纳西莎都有一种最强烈的动机,希望彼得别干预他们的事。这也使得另外一点变得愈加清楚:九点半时尼克不可能去谋杀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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