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5章 惩前毖后 (第2/7页)
严,将刘县令方才所言“没有适用条款”的话给顶回去了。
高峻点头,“有理。”
翟大人再道,“严肃律法,只为惩前毖后。今日不惩,则后日不戒,惩之不准,则戒之不明。因而在大唐律中,凡涉及人命案的条款虽然明面上是三则,其实只有两则:一为故意、二为过失。而第三则——在‘市众中惊动扰乱致人死命’这款,实应归在‘过失’一项中。”
高峻一乐,心中暗赞翟大人应对之快:谁都别说人命案的适用条款少,三条都有些多了。
他说,“这就对了,华洲村人命案虽然看起来与狗有涉及,但我们不要只对着狗说事。不然,下次可能无人敢纵狗伤人、但却要养虎伤人了!这便有失了‘戒’字的要义!”
刺史赵嘉听罢,心中暗舒了一口气。此案扯上了福王,说心里话,他在被福王府两位护卫威胁时,心中就有过犹豫,但有钦差表明态度,泉州、晋江县在断案时就再无担心了。
陈蕃道,“高大人英明,卑职本来也是这个意思!在桥边时、卑职就说过要把看狗不严的两人留下、让我们赶路。但群情汹汹的、非让将两头烈犬也留下来,这才耽误了我们王爷的大事。”
兵部尚书刚刚提到不要只对着狗说事,他就顺竿儿爬上来了。
高峻哼道,“陈大人不要说了,本官并没说过狗就没事!你刚提到了‘群情汹汹’,那么我们在这里坐而论道就不成了!我们速去华洲村!”
……
县令、刺史及福王府法曹参军离开后,华洲村的木桥边倒有过一段平静,因为人人都听说钦差到了,这件案子总会水落石出。
但三位官员去了这么久不见回来,死者万顷的妻子就担心他们官官相护,此时八成在那边商量着如何大事化小,让万顷的冤情不了了之——谁肯轻易得罪福王呢。
赈灾的粮物到了,村民们的生活有望,但她与另一家的主梁却倒塌了。她拉着十岁的小儿子,与另一家的家属悲悲切切、哭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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