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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5章 惩前毖后 (第4/7页)

峻说的是自己,但言外之意是:你只须审案,也不必考虑什么福王。

    当时,便有衙役们上来在两边站定,有人由村中搬来一只饭桌权当公案,一只矮登子权当县太爷的椅子,而在场的另外那些官员们有一个算一个,只能在马上坐着。

    刘县令知道,今天不同以往,案子判的要准、而且还要快,不然只有他这个小小的县令坐着,迁延一时、自己难受一时。

    有县内的文吏,就在饭桌的另一边蹲下来、将笔墨摆开,审案开始。

    片刻之前闹得最凶的福王府两名护卫,此时也把头耷拉下来,因为他们看到,法曹陈蕃大人此时瑟缩在对面最不显眼的角落中。

    刘县令道,“是哪两条恶犬害人丧命?”

    有村民纷纷用手指着道,“那两条!!!”

    刘县令问,“给本官去验过了犬笼,看有没有夺门而出的痕迹。”

    有衙役跑上前去,站在笼外看过,回道,“回大人,笼门完好,锁链完好,无人解链开笼、狗断然不会自己跑出来。”文吏一一记录下来。

    刘县令问,“是谁负看管之责?谁开的笼门?”

    给陈蕃出歪主意的护卫不得不站出来,回道,“县令大人,是我。”

    陈蕃低声道,“他是陈小。”

    陈小为自己分辨道,“因这两头斗犬最为值钱、我看它们饿的可怜……但法曹陈大人先说过的,出钱十缗买他这驴他也不卖,我想,只要将驴咬伤,他便不得不卖了……”

    “可有人指使?”

    那人看看陈蕃,咬咬牙挺胸道,“大人,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人指使。”

    县令今天也没有醒木,只好狠狠一拍饭桌,喝道,“大胆狂徒,人家不卖你就敢作此打算!简直比强抢还可恶!今天不判你何以服众!”

    陈小再辩解道,“可他们若非举棒击犬,也不会发展至此,大人你断判时必要加以考虑。”

    刘县令没功夫听他胡搅,判道,“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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