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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抽丝与剥茧 (第1/6页)

    血字?

    这个意外来得太突然了,好比一个到了贼窝的卧底,突然间发现被自己认定的穷凶极恶的嫌犯居然是个人质。卫霄惊讶的连眼睛都瞪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许久才转动起小脑筋,心道,这张带血纸条的主人,除了能把纸头偷偷塞进笔杆内,又说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话的沈万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万才会出此下策,肯定是因为被人监视着。对方是养蛊人,还是其他凶犯先不谈,卫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万才为什么会认为自己能找出钢笔里的字条呢?难道,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这不可能啊?就算与自己交过手的饲蛊人在沈家,对方只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细。因为,毕竟没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蛊,下蛊人根本不在场,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么容易脱身。第二次蛊虫爬进卧室那会儿,既便西窗外站着的怪人便是养蛊人,可当时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门后,对方十有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么,连饲蛊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万才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沈万才虽然把这支钢笔交给自己,但并没有想过要自己来解开笔杆中的秘密,而是让自己带回去,期盼闻家人看出这里面的疑点?

    卫霄想不通啊,谁会没事把笔杆捻开来看?难不成,沈万才好不容易传出来的救命信,不过就是为了撞个可能性?

    诶?等等!刚才他想到什么?没事不会捻开笔杆,对了!想到这里,卫霄拿起钢笔,往内胆上套好笔杆捻牢,随后握着笔在文件的一角上划了两道线,痕迹倒是有,却没笔迹。果然!这支钢笔被沈万才做了手脚,写不出字了。

    如今丰国所处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笔啊、油性笔啊、中性水笔什么的都没有,顶多就是圆珠笔,还是一写就漏油的那种。多数人都用廉价钢笔,说廉价其实也要三四块一支,已经属于奢侈消费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钢笔写不出字,首先要捻开笔杆看内胆里还有没有墨水。沈万才就是抓住了众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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