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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臭名昭著 (第2/5页)

你带够了血灵晶没有?这……这醉红尘可不便宜啊。”

    “带了。”

    他依旧不松手,一副送我走上末路的神情:“带了多少?”

    “五百根。”

    他松了口气:“那差不多了。”

    我大惊:“不可能吧,这葫芦也就那么大,十角酒差不多就满了,那也才二三十根灵晶罢了,哪里需要那么多啊?”

    “你有所不知,这只葫芦在白鹿书院赫赫有名、臭名昭著的很呢……”他压低声音,说:“反正,你很快就知道这只葫芦的厉害了!”

    “哦?”

    我直接把葫芦递给了伙计,说:“不管怎么说,师父的交代一定要完成,尊师重道嘛。”

    白天画摇摇头:“真不知道你这个新生第一名为什么要选天狱院,为什么要选诸葛明那位掌座,按理说,本家兄弟你生得俊朗儒雅,必定也是饱读群书的人,加入儒道的文天院多好啊,我还听说儒道文天院陆渊师叔曾经主动邀请过你,却被你拒绝了,为何?”

    “没什么为何,只是直觉上想拜入天狱院罢了。”

    “你可真是奇人,特立独行得很。”

    就在这时,一旁的伙计开始打酒,用一种竹筒容器装酒,口中念叨着:“四角酒下去了,再来四角,又是四角酒,如此再来四角,还是没满,再来四角酒……”

    我看得目瞪口呆:“伙计,你别做手脚,这葫芦分明就只有这么大,你想黑我酒钱不成?”

    伙计白了我一眼,说:“这位公子有所不知,这只葫芦可了不得,整个酒坊谁人不知啊,看到这只葫芦就知道灵晶来了,要发财了。”

    “这葫芦怎么装不满?”

    “看来你真的对这只葫芦一无所知,这葫芦名为饕餮,自然很难装满,想要装满这只葫芦至少要用一百多角酒才行,一大缸酒也就差不多啦,公子,你是否还要打满一葫芦的酒?”

    我大惊,这一角角的酒打下去简直就像是割肉一样,我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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