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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第3/7页)

些混蛋事件他应该跟上面报告,但是事实上,这也不过是遗失一些饭菜而已,根本就不到需要上报的程度……但是,主厨不爽,非常不爽!

    他感觉这是下面的人在有意跟他挑、衅!

    主厨想要抓出凶手,来一句真想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但是他即使把整个灶间掀得天翻地覆也不见那偷窃者的踪迹,但是,这该不见的食物还是不见了,几个小时后的残羹又会在他的房门口重现。

    主厨感觉自己要生病了,心病,这是气的……

    偷窃。

    即使是五千年后的现在,这世上依旧有名为“贼”的这一行业。不过,因为这年头人体上少有“钱包”这一类东西,科技也发达,所以这要做“贼”多多少少有些难度。

    这是一门有学问有技巧有深度有难度的职业。至少,时然是这般认为的。

    事实上,在这年头要做贼很难。大部分好东西均掌握在有钱人手里,而有钱人家的防护设备也是好到爆。

    这年头的贼难做。因此,这些贼为了锻炼,便从下等家庭开始练手,之后再到中、高等家庭巩固实力,最后再跑到有钱人家顺一把……众多贼大多都是按部就班地锻炼,一步一步地来……

    沫沫这“贼”做得同样是从最简单的开始。

    最初,沫沫偷窃的是食物。

    后来有一天,沫沫忽然把一件滚着金线,绣着银丝,浑身金光闪闪银光灿灿地衣裳给偷到了时然的面前,献宝似地将这件衣裳绕着时然转了一圈儿。

    时然眼皮子跳了好几下。

    沫沫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大意是:穿穿,美美,漂漂……

    时然嘴角抽了抽,说:“这衣服看起来挺金贵的,你还是把它送回去吧。”

    沫沫四肢爪子并用地扒在这件能闪瞎人狗眼的衣服上,摇摇小脑袋,向时然传送精神波动:不要,它好美。沫沫喜欢小然然,小然然不喜欢,沫沫穿,以后,沫沫可以穿~~~

    这传送给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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