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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第3/5页)


    习惯之后,就能逐渐发现当丧尸的好处。大家相处的都和和气气,不用上班,不用赚钱,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衰老病痛,天天都是休假日,想去哪儿旅行都是说走就走(确实只能用走的),返璞归真的极致也无非如此了。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不被外伤搞到四分五裂,我们都可以算是不死族呢。

    感觉还蛮碉的。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呃,大家都闲的发慌。

    毕竟从大了看,解决了永生问题的我们也缺乏去推动世界文明往前奔的动力,往小了说,连后代都不会有的我们还有什么妹子好追,什么家好养的啊。

    所以,就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英明的造物主应该早就预料到必须给我们这个新诞生的种族找点事做,咬人自然而然成为了大家最喜欢用以打发无聊时光的娱乐活动。每个丧尸诞生之初都会为之着迷,因为这是刻在丧尸骨子里的天性,如同猫抓耗子狗吃肉,奥特曼爱小怪兽,很难改。

    而无论是人还是丧尸,无聊起来创造力往往是最强的。没多久,各位丧尸界的同胞就开创出了花样一百零八式咬人大赛,单人的,双人的,团体的,守株待兔式,主动出击式花样多的我都数不过来,这些活动成功引导了新的社交规则,制定了新的装逼标准,消除了大家心中的空虚感,每个丧尸都乐在其中,但凡看见一个活人都无比激动地往前扑。

    在失去对金钱利禄以及颜值的追求后,我们丧尸一族总算在咬人事业中唰出了新的存在感。

    而我就惨了。

    生前某种特征的遗留,让我根本无法好好拥抱新生活。

    老子晕血。

    别说自己去咬人了,就算看见别的丧尸咬人时飙血,都晕。

    这特么老天是成心玩我来的吧!

    但或许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比其他丧尸更喜欢思考的原因。

    因为,我,真的,太无聊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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