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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剑仙斩阎王(上) (第4/5页)


    “你说的采花大盗就是他?”朱晨桓眉头微皱,公孙朝仪却是一脸得意的点头,骄傲道:“怎么样,本女侠厉害吧?”

    朱晨桓眉头皱的更深了,只是他躲在公孙朝仪的身后,公孙朝仪发现不了。

    “你就不怕没有抓成这个采花大盗,反而被人家当花给采了?”

    公孙朝仪拍了拍腰间的佩剑,昂首道:“本女侠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个小毛贼又岂是本女侠的对手,只是他逃跑的功夫实在是一流,本女侠追了他快一个月,都没有找到抓拿他的机会,今天好不容易再次碰到他,可不能让他给跑了。”

    “追!”公孙朝仪低喝一声,刚跑出两步,又突然停了下来,她微皱秀眉看着朱晨桓,想了想,然后道:“你别跟着了,这不是和那些混混打架,万一伤到你,到时候本女侠可不一定有空顾着你。”

    本来以为胆小怕事的朱晨桓会消消停停的留在这里,可谁知朱晨桓却摇了摇头,只见他手臂弯曲,做了一个健美先生的动作,自负道:“可别小瞧我,现在你都未必能打得过我了。”

    见朱晨桓又是那种看不懂说不清的搞怪模样,一直自诩女侠的公孙朝仪看着猎物马上就要离开视线了,便也不再管朱晨桓,只是道一声有危险自己先跑的话,然后就东躲x跟在了采花大盗的身后。

    这个采花大盗年龄大约三十四五岁,身穿朴素灰布衣衫,长相普通,属于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存在感的人,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被女侠追了一个月,即便是除去女侠被美食所吸引导致跟丢的八次机会,也有两次是他自己逃脱的,这属于本事,按照朱晨桓的话来说,不把本事用到正地方的人,该杀!

    采花大盗双眼眼珠不断旋转,他左看看,右瞧瞧,偶尔在大街上碰到一个体态丰腴的妇人,说不得要偷偷摸上一把,然后趁妇人不注意,下一刻就跑到了妇人的前面,之后又跟没事人一般走走停停,没有任何一人发现他刚才所做之事。

    朱晨桓与公孙朝仪跟在采花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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