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三 战后的山东 (第2/5页)
各家军头其实并无异议。但荣誉可以给他们,利益却不能。各家各路的数万军队到这边来可不是为了做一回旁观者就走的。何况军队从来不是能讲道理的团体,若是朝廷把封赏都给了只有区区两千人的琼州军,而不能给剩余几万兵丁一个过得去的交代,那这登州府怕是马上要引发第二次兵变。
好在琼州军在这方面很识相,他们主动表示对朝廷的官职不感兴趣,所以功劳什么你们自己看着办罢。甚至于连金钱方面,他们看得也不是很重,有当然好,若一时拿不出来,也可以先欠着——只要当官儿的打个欠条就行。反正按照协议海南岛每年都要上缴给大明若干财赋,到时候直接从上缴里面扣除就行了。
琼海军所要求的只有人力资源一项:他们把大批叛军俘虏及其家属,还有那些自愿跟随的流民用船只运到南方海岛上去开荒。从理智上说朱大典知道朝廷不该答应这要求——国以民立,老百姓都跑光了还成个什么国家呢。可当前的形势却又令他不得不对此予以默认——这些人如果还留在登州府,行营还得四处筹措粮草供给他们,可眼下行营的存粮连养兵都快不够了,哪儿还养得起那么多俘虏和老百姓?到时候又将全是自己的麻烦。
当然如果没办法也就只好硬撑,可现在既然有个冤大头自愿出钱出粮,那当然是把这包袱扔给对方解决了。所以行营上下对此都是非常欢迎的。
不过朱大典和他手下的整个文官团队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把与琼州军达成的这项协议正大光明写到朝廷奏报上,因为这不符合规矩——作为一群富有经验的老官僚,他们深知“规矩”二字在官场中的重要性:一切按以往规矩办,即使错了,那也是规矩有问题,与本人无关。而如果擅自打破了某些规则……哪怕办成了,也免不了口水一大堆。若是其中稍稍出了一点差错,那更是会变成了不得的大罪。
他们完全可以想象,如果当真傻乎乎把这事情写上去了,将会在朝廷中遭遇到什么样的待遇——那帮儒生酸丁肯定会把各种各样大帽子扣到这边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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