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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六 培训 (第3/5页)

认真听讲——至于暗地里有没有想过那五百两,甚至是一千五……就天晓得了。

    琼海军给这些官员上的培训课程很实际,主要包括了两大类:

    第一是关于海南,吕宋以及台湾等地的地理与自然状况,尤其是当地比较危险的一些自然和人为灾害。例如台风,瘴气,毒蛇,痢疾等等,培训内容就包括了灾害防护,简单的医疗救护常识。以及如何与海南黎族,台湾高山族,吕宋的土著人打交道,了解他们的一些日常习俗,以避免无意中刺激到他们的忌讳。

    而既然谈到居住在岛上的当地人,少不得又要包括吕宋岛上的西班牙人,台湾岛上的荷兰人与倭人……这些外国人的情况也被详细介绍。尤其对于他们的宗教信仰问题,琼海军一向是非常敏感。

    当初琼海军占领这些地方时,只是打垮了当地驻军,摧毁了其统治,但对于这些外国人本身,琼海军并没有把他们强行驱赶走。愿意回国的可以自由离开。但愿意留下的,只要肯遵守这边的法令并按规矩纳税,这些外国人一样可以在岛上生活得很安逸。

    在谈到这些土著与外国人的时候,阿德特别提醒那些大明官员——土著与外国人在琼海镇治下属于特殊人群,但不是特权人群。以往大明所实施的“王法不入黎峒”之类权宜之策我们琼海军是不认的。只要是在我们琼海军的领土上生活,就必须遵守我们这边的法律法规,以及按规程缴纳赋税,这一点对于那些土著和外国人也是一样。当地的执政官员切不可因为不了解他们而对那些人放任自流——以往明帝国便是因为“不通夷情”而吃了很多亏,例如西洋商人从广州等地购买香料,每船只需付很少的税,几乎相当于毫无负担,但琼海军可不吃这亏。

    至于培训的第二点,则是琼海军当前在那些地方所执行的统治方式,主要为在当地实行的法律与政策。琼海军允许大明朝派官员来对当地实施统治,却不希望他们还按大明那一套来搞——事实上也行不通。琼海军在三座岛上施行的法律法规与大明律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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