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八七 突袭(下) (第2/6页)
按理说,使用火器步枪作为主要杀伤手段的琼海军,其最大优势就是远程射击,在实战中也应该尽量把这份优势保持到最后才对。但是当初设定琼海军军规条令的那批人,包括唐健,北纬等人,却从不认为自家军队就应该天生畏惧近身战。在琼海军的日常训练中,刺刀拼斗的训练量与射击几乎是不相上下——如果不是更多的话。毕竟训练格斗技能用的木棍和防护具可以反复使,而射击训练所用的子弹可全是消耗品。
而在琼海军的军规之中,则根本不允许士兵等敌人冲到面前才准备肉搏战,而是当敌人接近到一定距离之后,就要上刺刀打反冲锋了。当初在制定这条军规时有人提出过反对意见的,说最后这几十米恰恰是步枪射击命中率最高的时刻,主动放弃掉这段距离优势,提前进入己方并不占优势的肉搏战阶段,未免有点操之过急。
要知道一旦进入最后的肉搏战,就好像牌桌上推梭哈,一把定输赢了。以肉搏战的交换比和残酷程度,即使以琼海军的装备,士气和训练程度,比起这个时代的冷兵器军队也未必一定能占上风。
但最后军事组集体商议下来,还是保留了这条军规,因为唐健等人觉得实战中或许可以尽量避免跟人打刺刀战,但绝不能让自家军队对近身肉搏有恐惧之心。近身格斗本就是琼海军战术的一部分,这一点必须要在军队的作战条例中体现出来。
在之后的历次战斗中,基本上没有让敌人接近到这么近距离的时候,几次刺刀冲锋指令都是这边指挥官主动发起,都是在前期对射中占尽优势,最后发起冲锋只为彻底打垮敌军信心,迫使对方进入溃败阶段而下达。
但那些都是正规战,老远就能发现敌人,在很远距离上就可以尽情发挥步枪火力蹂躏对手。而像现在这样,对手的士气并未丧失,还在努力向这边靠近的时候,主动冲上去拼刺刀是否合适?
条令中是这么规定的,但庞雨作为琼海军军事条令的制定者之一,也知道这条令并非十全十美,其本身只是对过去经验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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