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五 新规矩与舆论战 (第2/5页)
始接手具体事务,迟正杰很快发现,即使建立了议会,所谓“士绅阶层”也并不是自动就会站到他们这一边的。
“他娘的,那帮土豪劣绅,真是杀不完!”
仅仅几天之后,迟正杰就发出了这样的怒吼——因为要下乡做田野调查,赵立德便委托迟正杰顺便也带着做一些农业上的调查工作,主要是关于“三七五”减租制度的落实情况。
——从去年开始,琼海军在他们的管辖区内全面实行了“三七五制度”。也就是说无论地是谁的,无论属于是官地还是私田,种地佃户最多只需要交纳收成的八分之三,也就是百分之三十七点五的租子。剩下八分之五肯定归自己所有。
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官地租给私人或集体,比如琼海军从大明各地招募移民,建立起来的各种集体村落和农庄,他们分配到的土地算是官府的,这些单位都需要向官府——也就是琼海军政府缴纳其产出的四分之一,百分之二十五的收入作为租税,其余部分归自己支配。
而海南岛上原本那些自己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以及地主,他们的耕地当然也需要向官府缴税,税额是总产量的八分之一,百分之十二点五——如果是自己种地,就只需要缴纳这么多。如果是租给佃户种,那么恰如上文所言:地主最多能收取到八分之三的租子,其中八分之一需要缴纳给政府,自己可以留下四分之一。
除此之外,压在明朝老百姓身上的另外一座大山——每年需要为国家承担的劳役也全部取消,政府需要大量劳动力的话,将采用花钱雇佣的方式进行,而不再强征人力。
今后琼海军政府辖下居民唯一需要承担的就是兵役:所有十六岁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服役期为五年。不过允许花钱申请免役。报名应选以后没有被选中也算尽到了当年义务——大部分人其实都选不上。因为琼海军执行的精兵原则,对身体素质要求甚高,人数也要得不多。
原本大明朝廷对读书人的优免政策仍然保留:秀才,举人,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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