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荣归故里 (第6/7页)
话,士兵色眯眯的眼球转到右前方那群衣着墨绿色衣裙的女医者身上。
“哈瑞,谈论别人之前记得要保护好自己的舌头,别说完才发现舌头已经被叼走了。你看天上那些畜生,那可不是普通的雄鹰,而是驭猎者的守护兽。它们不仅速度迅猛,爪子锋利如刀,而且能听懂你在说些什么。它们就算把你的舌头叼下来,也不会怪罪到它们的主人身上。”威利看向空中盘旋着的野兽,善意地提醒着哈瑞。
哈瑞听完伙伴的话,看向天空。果真天上盘旋着几只比雄鹰大几倍的飞禽,吓得后背发凉,急忙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威利看见哈瑞如此滑稽的动作鄙夷地笑了笑。
哈瑞本是个酒鬼,一天到晚除了酒后吹牛就是在妓院里鬼混。如果没有发生战争,估计他只会醉死在女人的肚皮上。威利不同,威利家底充实,父亲是城里有名的商人,威利从小就对五州史学感兴趣。他喜欢了解各族的习性和族史,他的志向是想当一个像博多尔(注解5)一样享誉世界的大学者。
战争就这样把所有人都聚到了一起。一起吃睡,一起生活,无论你以前是什么。
“你可不要小看那些部落勇士,如果不是巨人、矮人和猎人冲在前面,我们能在后面杀的这么‘勇猛’么?”威利自嘲地说道,“再说战争胜利后去势力最大的人族主城庆功比武,选出最勇猛的人族勇士授予英雄称号,这是千百年来人族的传统。”
哈瑞自知没有威利有学识,就闭口不再说话。但他仔细一想还真是这样,他们不是真正的士兵,只是由于战争爆发应征而来。在中州之战中,大多还是真正的人族勇士和那些“野蛮人”冲在前面,而他只是在后面看看躺在地上的尸体如果还有一口气,他便会用锋利的剑刺向已经几乎不跳的心脏,这可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快点走吧,咱们都落在队伍后面了。”威利看哈瑞不再说话,也没有了说教他的意思,轻轻地夹了夹马肚。他只想快点回到城内,恐怕自己的那些书都已落上厚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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