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部落之行 (第2/8页)
应该就是杀死眼前这头野猪。他们个头刚刚比那头粗壮的野猪高出一点,光着双脚,赤手空拳面对着凶狠无比的野猪,脸上竟毫无畏色。
不过就在擎空分神的一瞬间,那头野猪的獠牙便穿透了一个小孩的身体,鲜血融入了泥土里,变得更加殷红了。这下他明白了为什么这里的地面是红色的了,那是被无尽的鲜血染成红色的。
旁边几个孩子并没有被同伴的死吓得四处逃窜,而是死死地盯着“凶手”……擎空还想继续关注里面的情况,目光却突然被一匹高大的黑马所遮挡。他抬起头,一张冷峻的脸直视着自己,是昨晚那个东部的首领——罕斯。
“小少爷,”罕斯高昂的嗓音响起,“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那什么地方是我该去的呢?”擎空没有丝毫畏惧,也直直地盯着他。
他的气势让罕斯有些意外,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片刻,不远处训练场里的野猪在疯狂地惨叫,不知发生了什么。
罕斯突然干裂地笑了几声,那张脸似乎天生就不会笑,僵硬无比。他夹了一下马肚,黑马向前挺进了几步。擎空眼前的视野又变得宽阔,而训练场里面的那头野猪已经倒在了血泊里,抽搐着。除了那个被野猪獠牙穿透身体的孩子,其他的人都一身鲜血地站在野猪的旁边,面无表情。
擎空不敢想象他们是如何赤手空拳将一头成年野猪杀死的。也许是将双手当成弯刀,牙齿当成利刃,身体当成盾牌……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部落人族能够在危机四伏的荒蛮西野生存,是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比野兽更可怕。
罕斯看到擎空失神的样子,以为他被眼前血腥的场面吓到了,语气有些得意:“看到了吧?我们部落人族的勇士都是从小就开始经历鲜血的洗礼,比起你们那种只会祈求信仰保佑的做法,这样是不是更实际一些。”
擎空看着训练场上幸存的孩子被一个部落勇士带到另一块场地,继续进行下一项训练,渐渐消失在自己的眼际。那种感觉给他带来的不是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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