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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世事无常再参军 (第2/5页)

给罗根一点教训。他主动投案自首,说那些人不是罗根杀的,而是他杀的。罗根之所以那么说,其实是替他顶罪。

    警察没想到又跳出一个自己认罪的家伙,先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先抓起来再说。经过审讯后,警察发现简明月对现场的情况居然也描述的非常详细,像是亲身经历过的。他们可不知道什么事推算之术,只以为简明月当时真的在现场。但还是一样的问题,一个人怎么杀掉十几个拿枪的人的?

    对这个问题简明月也早有准备,声称自己有野兽一般的直觉,可以提前感知到危险,能避开子弹。谁要是不信,可以用空包弹演示一下,亲眼看过就知道他所言不虚了。

    既然简明月这么说了,警察就带简明月和罗根来到训练场,实际检验一下他们的成色。十二个警察手持左轮手枪,使用空包弹向简明月射击,简明月则用一根蜡笔反击。结果简明月身上一点痕迹没有,十二个警察的脖子上都被划上了红色的痕迹,要是实战的话,十二个警察就全都被割断喉咙了。

    在旁边观战的警局高层,都看的目瞪口呆,即使简明月已经压制了自己的速度,只用比普通人强一点而已,更多的是靠出人意料的步法,就做到了空手打败十二人的记录。

    简明月说自己是真凶,罗根也坚持自己才是,于是第二场就让罗根来演示。罗根的功夫算是不错了,可要在十二人的围攻下毫发无损,还是不可能的。而演示的时候使用的是空包弹,也不会暴露他的自愈能力,所以罗根的演示理所当然的失败了,只打倒了一个人自己就挨了好几枪。

    事实证明,简明月真的能赤手空拳打败十几个拿枪的人,他的话还是可信的。罗根则是纯粹胡说八道,证词不足采信。于是罗根被放了出去,简明月则被羁押。这让罗根急的差点伸出骨刺来硬的,把简明月抢出去算了。最终还是让简明月喝止了,让罗根回去等消息,他自己自有脱身之策。

    罗根深信简明月有这个本事,只好忍耐下来,等待出现转机。没想到这个转机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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