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走上正轨 (第3/5页)
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穿越者们自己创建的公司可以与共有公司进行公平竞争,但是这里排除从共有公司离职后建立与原所在公司相关的行业公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后者建立的公司按照市价被共有公司进行市场收购,此项不允许任何变动。
第五,穿越者自己创造和研发的技术受到十年的技术全力保障,专利权归个人所有,无论是共有公司还是个人公司使用,都需要支付专利费用。十年后,这些专利技术收归专利技术司所有,在国内的各大公司都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购买权免费使用,但是这些专利技术如果要出售给穿越者所创造的权力集团之外的其他人,首先须经过发明人同意,然后通过专利司审核,最后由穿越者组建的权力机构再次进行审核批准,方可交易,出售所获的费用,专利发明者可以获得一成的利润分成。
第六,穿越者组建的执行委员会,必须首先保障穿越者的权利和利益,为了保证穿越者的权利和利益,在经过了穿越者全体大会的审批后,可以授予执行委员会动用武力的权利。
第七,穿越者组建的权力机构,在获取利益后,首先考虑由穿越者瓜分各项利益,在穿越者们瓜分完毕后,再由其他与穿越者们亲近的集团或者个人享受。
以上几条就是这个意见之中的核心条款,可以说是最大的保障了每个穿越者的权力,同时为了杜绝很多人经历过的侵吞国有财产的事情发生,在一开始,就把权力机构和共有公司进行分割,两者是独立的机构,另外,还成立监察机构,每年对共有公司的运行进行评审和监督,同时,又照顾到每个人的个人发展意愿,让大家能够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仅仅是这几个意见的讨论,就牵动了每一个人的神经,毕竟,如果按照这个意见里的规定严格执行的话,以后大家即便是混吃等死,也饿不死,而如果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实力的话,那么还可以变得大富大贵,最后这份意见通过了所有人的同意,由每一个人进行了签名确认,最后收录进入档案馆,成为了权
-->>(第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