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44章 烦人之事 (第2/4页)
长睫毛的媚眼。媚眼充满好奇,一眨眨盯着自己。下面鼻子蒙有黑面罩,头部披件深绿斗篷,手中捏个小火摺。
这人身上好像用大字书写着:我是一个神秘的贼。
“鹭过!又是你!”
“交出鲛绡宝甲!”
梅花匕和承影剑急急开始交锋,发出尖锐呼啸。
“你这次倒没有找错屋子。”云雁斜刺一剑,咬牙切齿道:“真是可喜可贺!”
“刚才找错了,我已经被打过了。”鹭过揭开斗篷露出满头的包:“可惜进的是林月枫的屋子,没有找到恩公的。”
她长腿半蹲,以梅花匕接住承影攻势:“你还没有说为什么哭?你不开心吗?你想揍人吗?或是需要抢劫偷盗勒索绑票灭门销赃,都可以找我们七杀暗门。”
“咱们也算熟人了,我给你打折,童叟无欺!”
“你滚开吧。”
低低呵斥充满石屋,兵刃清脆往来的声音络绎不绝……
一直响到辰时日出,日晖霞生。
云雁睡眼朦胧地立在鹤归台。目送暗绿斗篷身影成“之”字型跳跃在山壁,消失于晨雾深处。她掩手打了个哈欠。
这日子没法过了,那女贼几乎每夜都来私闯民宅,翻箱倒柜,倒也不下重手。据她说那是因为任务里只有取得宝甲,没有杀人的要求。
七杀暗门的规矩严格又古怪。
如果任务是杀人,执行时只伤了人,判为失败。如果任务是伤人,执行时抢劫了苦主,判为失败。如果任务是取得物资,执行时杀了人,也判为失败。
一句话:任务上没有要求的,不能做。要求到的,必须做。不能多,也不能少。
也许,这是所谓的“员工培训”?云雁恨恨地想:每夜来往折腾间听她扯出闲话不少,雇主是谁却从不肯说。也不知是小桃红还是另有其人?
不管是谁,这梁子结定了。如果找出来,定要狠揍一顿!
她握紧剑鞘正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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