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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法官大人,要怪就怪郑秀妍 (第1/4页)

    半个小时之后

    金钟国开口道:“来吧录”

    李俊贤点点头拿起工作室的座机:“把录音师给我叫来。”

    看向已经准备好的金钟国笑道:“一次过哦!”

    “一次,没关系。”

    “你确定?你已经很久没有唱过歌了。”

    金钟国一边开嗓,一边说道:“没问题我现在很激动,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请说”

    “你这首歌,到底我是给你fet,还是你给我fet?歌词也让我感觉,是我给你fet,这到底是谁的歌?”

    fet是fetrg简写,指的是后面这个歌手(或者组合)他在这首单曲里面或者这张专辑里面并不是主角,前面那个人才是这首歌的灵魂或者主人。

    李俊贤的开嗓方式就是喝小酒和抽一根烟,金钟国他们这样的歌手不一样,必须用不损伤声带的方式开嗓。

    一般都是压着嗓子发音,或者长大嘴巴发音。

    点染一支香烟,站在门外,让空气能够更好的流通:“是你的歌阿,写给你的黑子的,名字后面就写上fetepox不就行了?给你歌,你还嫌这嫌那。”

    “哎不是”

    “什么不是?还想不想唱?不想唱我找朴宰范。”

    “唱唱唱,你是大爷,行了吗?”

    李俊贤再次开口道:“版权是我的”

    “必须的”

    “录音在empre完成的”

    “肯定的阿”

    “录音师是empre的人”

    “没错”

    “所以收入也是我的。”

    “是哎不对”

    “凭什么收入也是你的?”

    姜gr在一旁捧腹大笑。

    金钟国一脸懵逼。

    李俊贤一副理所当然:“怎么不是我的?作曲钱你给了吗?”

    金钟国摇了摇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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