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法官大人,要怪就怪郑秀妍 (第1/4页)
半个小时之后
金钟国开口道:“来吧录”
李俊贤点点头拿起工作室的座机:“把录音师给我叫来。”
看向已经准备好的金钟国笑道:“一次过哦!”
“一次,没关系。”
“你确定?你已经很久没有唱过歌了。”
金钟国一边开嗓,一边说道:“没问题我现在很激动,不过我有一个问题。”
“请说”
“你这首歌,到底我是给你fet,还是你给我fet?歌词也让我感觉,是我给你fet,这到底是谁的歌?”
fet是fetrg简写,指的是后面这个歌手(或者组合)他在这首单曲里面或者这张专辑里面并不是主角,前面那个人才是这首歌的灵魂或者主人。
李俊贤的开嗓方式就是喝小酒和抽一根烟,金钟国他们这样的歌手不一样,必须用不损伤声带的方式开嗓。
一般都是压着嗓子发音,或者长大嘴巴发音。
点染一支香烟,站在门外,让空气能够更好的流通:“是你的歌阿,写给你的黑子的,名字后面就写上fetepox不就行了?给你歌,你还嫌这嫌那。”
“哎不是”
“什么不是?还想不想唱?不想唱我找朴宰范。”
“唱唱唱,你是大爷,行了吗?”
李俊贤再次开口道:“版权是我的”
“必须的”
“录音在empre完成的”
“肯定的阿”
“录音师是empre的人”
“没错”
“所以收入也是我的。”
“是哎不对”
“凭什么收入也是你的?”
姜gr在一旁捧腹大笑。
金钟国一脸懵逼。
李俊贤一副理所当然:“怎么不是我的?作曲钱你给了吗?”
金钟国摇了摇头:“没有”
-->>(第1/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