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委员会和委员会 (第2/4页)
有“管理和建设”之权责。
战时,经爵帅授权,将领们才拥有对本部的指挥权。
还有,五个师长,参与军团层面的工作,使轩军的的日常管理。成为“集体负责制”。一方面,军团的决策经研议而得共识。执行起来更加顺畅;一方面,也可预防有人专权,削弱关卓凡对轩军的控制。
最重要的是,既然“涉及轩军之调动、指挥,一律报委员长批准”,那么,轩军以外的人,就不能“调动、指挥”轩军了。
不过,关卓凡留了一个“后门”:在必须做出关于轩军调动的重大决定、又无法联络到爵帅的情况下,由七个委员投票,决定如何进止。
军事委员会之下,建立“士兵委员会”。
关卓凡的这个决定,对诸将之震撼,不在“扫盲工程”之下。
“士兵委员”每个连队一人,由全连士兵“自行推举”,军官不得参与,不得干涉。
每个班先自行推举一位“士兵代表”,然后全连的“士兵代表”开会,从中自行推举出一位“士兵委员”。
就是说,“士兵代表”既是“推举人”,也是“被推举人”。
“士兵委员”任期一年,期间退役、阵亡、升职,即行“补充推举”。
“士兵委员会”本身并不开会,每一位“士兵委员”联络“士兵代表”,了解情况,然后每月一次,向“军事委员会”直接“汇报工作”。
汇报内容,就是两项:
第一,在训练和作战之外,长官有没有虐打士兵?
第二,长官有没有克扣士兵的粮饷被服伙食?
其他事项,原则上不予受理。
“士兵委员”汇报事项,“军事委员会”必须认真记录,存档备案。同时,将“节略”上报委员长。
与会诸将心里都在说:爵帅的这一手,太厉害了!实在是在全军每一个连队都派了耳目!而且,说是一个“士兵委员”,其实是所有的士兵一起盯着——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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