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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二章 你拿脑袋往我的枪口上撞? (第3/5页)


    “是……”

    “好罢,”伊克桑的眼睛里,闪着幽暗的光,“我就见一见这位李先生。”

    *

    *

    伊克桑几乎可以肯定,李致远、潘兴邦两个,合伙做了一个局,将岳丈装了进去。

    最大的疑点,是“锦儿”那个极其荒唐的要求,“休了家里的黄脸婆,娶我续弦”,稍稍有点儿脑子的人,都晓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则“锦儿”提出这个要求,其目的,根本不是真要做端善的继室,而是为了激端善翻脸,然后,两个人就可以“推推搡搡、拉拉扯扯”了。

    然后,在推搡拉扯之中,觑空儿跌上一跤,叫端善以为,弄出了人命。

    就是说,目下,这个“锦儿”,只怕什么都好好儿的——莫说性命无忧,就是油皮都没擦破一块,也说不定。

    伊克桑仔细分析了端善的叙述,没有任何实打实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个“锦儿”确实是跌死了——

    “锦儿”面朝下趴在地上,端善并没有看到她额角的伤口,也说不清楚,这一跤,她是怎么跌的?是撞到了墙角还是桌角?

    仰面跌倒,摔到了后脑,有可能一跤便将人跌死;但俯身跌倒,如果没有撞到什么尖锐的硬物,几乎是没可能将人跌死的。

    没有鼻息?屏住呼吸就是了。

    心跳、脉象做不了假,可是,端善并有没有伸手去摸。

    至于“半张脸都埋在血里”,手脚够快的话,拿一袋红颜料什么的做个假,是很容易的事情。

    还有,潘兴邦夫妻进来的也太快了些!

    而且,一进门,既不救人,也不问究竟,甚至连地上的“侄女”的鼻息也不摸一下,就当她已经死了,哭天抢地的哭天抢地,斥责端善的斥责端善,因此,“强污民女”、“行凶杀人”什么的,绝不是眼见侄女死了,为了多要赔偿,临时起意说出来的话,而是事发前就已经装在肚子里了。

    至于李致远、潘兴邦两个人一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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