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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举鼎 (第1/16页)

    “夫人,有些话我就直说了,男人都喜欢善解人意的温柔的女子,总体来说就是顺从的女子,像老爷那种大男子的那样的男人就更喜欢了,就像二夫人这个样子,夫人记得我的话要对老爷温柔善解人意,加上我交给你的那几招看似无意实则有意的一些平常生活的小招数,用不了多少就会把老爷降服了!”

    “真是无语,那我不是要改变性格了?”

    “夫人,你可以对老爷温柔一些对别人还是一样的率真啊,这样老爷也会感觉你对他的特别!”

    花木兰的声音有提高了一个八度:“我不温柔吗?”

    “……”

    在花木兰先向ceo取经之后打算像郑前取精的时候,郑前可是忙的脚不沾地的。

    车骑大将军不但给了郑前以前一千匹高头大马,还特意送给郑前五十匹只供皇亲国戚使用的贵族马。这种贵族马因为长得太瘦,因此基本没有用在战场上的,都是一些民间少见的极品。

    郑前特意挑一匹最优秀的在湖边溜了溜,感觉这匹马甚至比自己在《花木兰》的世界中那匹白马还快。

    这三千名士兵说是什么精英士兵,一个一个虽然肌肉也有茧子也有,不过却一身布衣两手空空,一群手无寸铁的士兵,估计这个苻坚知道自己最近几个月赚了不少,特意把他们身上的铁都被拽了下来。

    只有其中的王宰相送个自己的一千名死士倒是每个人身上都带了一把匕首,巴掌大的铁。

    郑前听车骑大将军吹上天的一千死士挑一个长得小的叫到自己身边,挑另外一个两千家乡兵的精英中挑了一个中等个头,在从自己的工人里挑一个大个子,一个一米六八一个一米七八一个一九八,分别给他们三个一人一个弓箭:“你们几个表演射箭我看看,第一名十两银子、第二名五两银子、第三名一两银子……”

    “是!”

    郑前也知道不能以个头论高低,不过个高的块头大的毕竟一般情况下力量都要大一些,在一些方面也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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