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举鼎 (第14/16页)
,花木兰猛力拔出了长枪,拔出长枪的时候长枪又被弯曲。
另一个江湖人士用单手剑横在凶前挡住了枪头,一声钢铁交鸣声之后,这个江湖人士的剑被长枪的力道冲击的拿不稳撞击在了自己的胸膛之上,一个站不稳向后退了两步,花木兰趁机又挥着长枪刺了过去,那个江湖人士还没有站稳便被花木兰刺穿了,花木兰趁着空把mp7的弹夹装上,拎着mp7和长枪轻轻的越向了一楼。
因为外面搜索的黑衣人已经察觉到不对了,屋里的二十多个黑衣人被清理干净,花木兰改为一楼的门口为阵地。
这些人右手的长枪也就杀了五、六个吧,而左手的mp7却是大功臣,她总算明白郑前非要她练习mp7的苦心了。
又一发子弹打过去一大片六、七个人的生命不知所终,不过人越来越多花木兰再换子弹的时间里也会陷入被动。一个速度极快的黑衣人冲了过来,花木兰堪堪躲过一击,这个黑衣人挥舞着半月戟一把敲碎了一个腰粗的木头立柱。
花木兰也是比较聪明的,她知道自己对这个黑衣人不能硬击,这个黑衣人的武功比其余的黑衣人都要高出太多了。
不过一躲就要再躲,因为这里的人这么多自己躲一下还没有抬头有一个攻击了过来,花木兰没法只能再次的低头躲过,不过那个黑衣人却一刀砍断了一个灯笼的绳索,一道亮光降落在花木兰的正在飘逸的长发的发烧上,不过很快的就已经熄灭了,亮光虽然只是一闪现却烧焦了已经齐腿长发上,一手长的发烧。
即便是只是损失了一个发烧,花木兰也一阵不舒服。
古人在乎头发不说,花木兰也最喜欢自己的一头黑长直,更喜欢的还有自己的夫君郑前,夫君没事就会摸摸她的头发,自从和夫君在一起之后,自从夫君那一句别剪那一头黑长直之后,她就再没有剪过头了。
血可流,头可断,发型从来都不乱!
再次抬起头的时候那些江湖人士的几把刀剑已经近在迟尺了,花木兰真的觉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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