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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五三 何沪 (第3/4页)

于是便用自己的方法行事,而未有经过官府那琐碎的步骤。

    但在何沪此类人眼中,诛杀一个恶类,要先经过官府判决,然后才可论罪,才能行刑。

    可这其中的繁杂,对于修道人而言,终究是不易的。

    而重要的是,在多数修道人眼里,官府只是执掌凡人律法的官府,他们作为方外之人,行事根本懒得经过官府。

    甚至,官府对他们而言,只是许多个蝼蚁般的凡人,在执掌的一个地方罢了。

    其实当年清原心底,也难免这类超脱世俗的心态。

    若无这般心态,在景秀县时,按律法之事,他应该将一众绑匪生擒活捉,送往官府,经过官府判决,再去斩首。

    只是他自觉,要抓数十个绑匪,送去官府,其中过程过于复杂,不如顺手杀了。

    但这其实也是他对人世律法,看得较轻的表现。

    而这,也正是何沪对他杀意极重的原因之一。

    在何沪眼里,规矩就是规矩,律法就是律法,不容轻视,不可逾越。

    哪怕你是俯视诸天的神仙,落在人世,就要遵循俗世律法。

    胆敢轻视尘世律法,便是最大的死罪!

    人世之间,执掌生杀大权的,只有官府!

    哪怕神仙出世,也不能动用私刑!

    静静想来,近些时日所见,无论是陈芝云,还是何沪,或是姜柏鉴,甚至文先生,都有着类似的固执。

    陈芝云,凡事可稍显宽松,但心中仍有不可逾越的底线例如造反一事。

    陈芝云自认身为臣子,理应忠君爱国,不敢逾越大义,不敢逾越人世规矩。

    在这一方面,实则他与景秀县的何沪,倒有着类似的固执,或许他没有何沪这般极端,并不认为任何规矩都不能逾越半分,但是陈芝云在朝代更迭,波及整个梁国的层面上,比之于何沪,更不容退让,更为固执,这也是他不可逾越的底线!

    至于姜柏鉴,从赵徐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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