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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公司里的人? (第1/4页)

    “有事儿?”袁野问。

    “是这样的,因为你的那首《猪支歌》我现在已经是一线主播了,而且这首歌经过了配乐效果非常好,现在已经进入网络歌曲排行榜第三了!”午夜精灵非常激动。

    听的出来,现在的她有种说不出来的神采,虽然只是电话但是袁野却明显的感觉到了一种叫做希望和信心的东西充斥在午夜精灵的身上。

    能进入网络排行榜单不要说第三,哪怕只是前五十那也是对歌手的一种认可!

    而午夜精灵作为一名网络主播的歌曲能够拥有这样的成绩哪怕现在依然没有公司看重签约那么她的实力也已经得到了认可!

    袁野相信,在不久之后午夜精灵称为歌手的梦想必然能实现!

    “那恭喜你了,看来你的歌手梦就要实现了你觉得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顿饭庆祝一下啊?”袁野也为午夜精灵高兴,于是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请客是必须的!”电话那头午夜精灵前半句非常肯定,不过刚说到一半语气却变得有些吞吐,磕磕巴巴的道:“其实昨天蓉北影视的人就已经找我谈了,不过要求有点儿”

    “什么要求?”袁野问道:“该不会是卖身契吧?”

    对于要求其实任何公司都是有的,区别只是宽松与否而已。

    就像袁野在电脑城上班那会儿,张胖子的合同就是一道坑人合同,而艺人方面往往也存在着不少类似的霸王条款,什么二十年,三十年之类的条款多了去了。

    这样的合同往往就是行里所谓的潜力合同!

    公司通常会找一些有着一定潜力的歌手签约进行培养,无论是推广还是包装都很给力,在重重的宣传之下只要有俺么一两首好的曲子都能小红一把从而挤身五线歌手正式入行。

    不过需要公司的培养和推广自然会有一定的附加条件,毕竟公司为你又出钱又出力的,要是你火了拍拍屁股走人那公司不就亏大发了吗?

    所以合同的重要性在这里就显得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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