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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名字与失踪 (第5/5页)

信,后面的杨韬胡云也凑上前来。

    只见信上寥寥数语:

    “乖乖送上万两黄金,否则一尸两命,追悔莫及!”

    下面还有两个大字,十分潦草,像是“苹”、“果”两个字,不知何意。

    王承恩他们不知道,正是这两个字才让萧木确信林檎确实在对方手中,因为对于明朝的人来讲,读书写字是很神圣的事情,读书认字的人,书写起来自然一板一眼,工工整整。另外在明朝,书写工具基本只有毛笔,会写字的人自然会用毛笔,不会用毛笔的人自然不会写字。而这两个字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明明会写字但不会用毛笔的人写的,这样的人,除了那个未来人林檎还能有谁!

    “少爷莫慌,看来贼人只是贪图钱财,按常理想必不会加害少夫人,而且肯定会继续送信来说明交易的时间地点,我们耐心等候便是。”胡云说出了他的看法。

    杨韬又接着做出了进一步的分析:“话虽如此,但按照贼人信中所说,少夫人已怀有身孕,倘若贼人对少夫人有所不敬,或是惊吓到了少夫人动了胎气,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两人说的都很有道理,一方面对方想要敲诈钱财,自然不会对林檎怎样,自己这边应当耐心等待,以求用财物赎人,避免打草惊蛇,这也是最稳妥的方法;但另一方面,林檎的身体目前怀有身孕,若是在对方手里时间长了,难保胎儿平安。林檎身体所怀胎儿,想来是崇祯皇帝原本的儿子,自己占用了人家的身体,要是人家的老婆儿子在自己的手上有个三长两短,萧木觉得自己也不用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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