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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一章 兰陵王(中) (第3/4页)

人家的损失。

    就在警察和邻居大婶说话的时候,她那只狗一直盯着笼子里的兔子,目露凶光,嘴唇皮外翻,露出里面尖利的牙齿,不时地发出低声的咆哮。

    而兔子就更紧张地团缩起身体,趴在笼子最远离黑狗的地方,一动也不敢动,大气也不敢出,两只鼻孔快速地翕动着,小心脏跳得飞快。

    就在这时,沈先生带我走进了警察局。

    沈先生走过去和那位做笔录的警察打招呼,送给他一包台湾的香烟。他们开始言来语去地交谈。邻居大婶也参加了谈话。

    后来,我才知道,沈先生对警察和邻居大婶说,真是很抱歉,这只兔子并不是一只野生的兔子,它是我们营地的女贵宾带来的宠物。

    他用手指着我,警察和大婶的目光都转向了我。大婶看到我脸上的泥点,记起刚刚看到过我和沈先生在土墙边说话。她对警察点头,好像是在证实的确在营地看到过我。

    沈先生逻辑严密地论述道,既然这只兔子是一只宠物,那就是这位女士的私人财产。这位女士刚才专心地听着我的讲解,一时不慎,让兔子从怀里挣脱逃跑了。兔子跑到了墙那边的园子里吃了大婶的菜叶,这个损失当然应该由这位女士来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位女士愿意加倍赔偿大婶损失的菜叶,三倍也可以,但是无论是大婶还是警察,还是大婶的黑狗,都无权随意处死别人的宠物。在这位女士完成了赔偿之后,兔子应该交还给这位女士,由她带回去严加管教。

    邻居家大婶听说还有三倍的赔偿,马上相信了沈先生的说法。她一口答应接受赔偿,让警察把兔子给放了。

    毕竟,要一锅兔肉有什么用呢,兔肉是每家每户经常吃的,没什么新鲜的。不如要一点美元来得更划算。

    警察狐疑地看了看沈先生,又看了看我,又低头看了看那只不依不饶的黑狗。

    然后他拿着笔录本走了过来,例行公事地问我兔子叫什么名字。

    我情急之下想不出兔子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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