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保安队不需要混日子的 (第3/5页)
跟着几个同村的小伙。
“队长,收下我吧,我不怕苦……”
“赵先生,你看我这身体,最适合当保安了……”
“先生,你收下我们家的小子吧,他的力气可大了……”
到处都是样的情形,村口的临时操场上,黑压压的人头,怕不少于一千人。费尽了口舌,答应下次招人时优先录取今天来过的人,赵国华总算把大家劝回去了。
第一天集合,赵国华把一百二十人分为了三个中队,每个中队四十个人,其中的十人为督察队,督察队的队长由赵国华暂时自兼,每个中队分为两个小队,每个小队二十个人,第一中队的中队长为孙有,第二中队的中队长为丁顺,第三中队的中队长为程冲,程冲是鸣凤村的人,今年二十五岁,在上次保护化工坊的打斗中冲的最猛,被他打伤的杨府狗腿和地痞流氓也最多。
任命了几个中队长后,各中队下面的小队长就由中队长在队员中看着体壮机灵的人暂时委任,正式的要在训练结束后看成绩再定。
把人员分配好后,赵国华命令道:“各中队长带着各自的队伍排队到营地里理短发,理发后到大澡堂洗澡,洗完澡后换上保安队的制服出来集合。”
“遵命!……”三个中队长带着各自的队伍,乱哄哄的开向了澡堂。
洗过澡后,大家穿上了统一的制服,经过一番折腾,勉强按照中队排成了队。
站在操场上,看着面前穿清一色黑蓝色制服的一百多个保安队员,赵国华心里十分激动。自从穿越到明朝后,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奋斗,终于有了自己的队伍,虽然目前还很弱小,但是他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支小小的保安队会变成一支强大的军队。
他强压内心的激动对大家说道:“乡亲们,兄弟们,我宣布,鸣凤村保安队自今日起成立了!”说完他带头鼓起掌来,反应快的人马上知道这是一种庆祝的礼仪,于是跟着鼓起掌来,其他人也跟了上去……
鼓了一会掌,他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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