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联防成了义勇 (第2/5页)
明朝卫所军士的来源,基本上有四个途径。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军,即原来的农民起义军及反元群雄各部的战士。归附军,即投降的元军部队。谪发军,即因犯罪而被罚充军役的官吏和军民。谪发军亦称为恩军或长生军。
除上述三种外,第四类是垛集军,即由全国各地征平民所充之军,这是卫所军士的主要来源。
平民一被征为军士,便世世代代为军籍,不得交易,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明朝的民籍和军籍有严格的区分,军籍又称为军户。全国军户,均由五军都督府直接管辖,而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的约束。所有军户皆为世袭,子子孙孙都要当兵,不允许从事商业、手工业,甚至连科举考试也不允许参加。
每个军户的在卫军士,其主要任务是在固定的卫所充当额军,被称为正丁。正丁子弟为次丁或余丁,正丁死亡,要由该军尸的次丁、余丁依次递补。
若本户绝嗣,则要由同族人递补。
军户需要自己种地,明政府规定,边地的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屯军要向政府交纳赋税,称为“屯田籽粒”。洪武年间规定军屯“亩税一斗”。军屯的税粮是明政府的主要收入之一。
英宗正统之后,卫所制度逐渐衰败,各级朝廷官员占夺屯田,任意役使卫所军士,很多军士沦为佃户。
军士们病无医药,死无棺敛,逃亡量越来越大,而军官则引以为利,以贪污缺额月粮。
正统末年,募兵制度开始出现。募兵同卫所军不同,是朝廷为应付战争,在老百姓中召募成军的。
募兵仍为民籍,入伍后一切粮饷、军需全靠国家发放。国家反过来又把这笔巨大的军费开支通过加派、加赋等科索聚敛的手段,转嫁到农民身上。随着募兵数量的不断增多,农民所承担的赋税徭役就越来越重。
军户承担的差役负担沉重,社会地位也相对低下,故明人一般以脱离军籍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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