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九章 宋朝的大问题 (第2/5页)
了精心的收权和分权的工作。在官吏制度上,为防止出现朋党之争的重演,在官衙设置上强调使各机构互相不通气,互相制约,在中央政府中,分割了宰相的权力,宰相只负责中书省(所谓‘中书主民’),另设枢密使(枢密院长官)主管兵权(只有奉旨发兵的权力,无权实际统率军队)
而主财的三司也不需要向宰相负责,而是直接向皇帝负责。宰相之下还有实为副宰相的‘参知政事’,进一步对相权形成制约。
在地方官的任命上,其一任命必须出于朝廷为,其二多用文官。几乎重要的州府都有皇帝直接派出,其三有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的通判。
地方官的任何离心行为,都需要冒比唐代大得多的风险。而且,官,职分离,有官不一定有权,官职在多数情况下只代表俸禄的多少,而权力往往以临时任命的方式授予必须的官吏。
最后,地方财政由中央直接派遣的转运使主管,从人,财两方面遏制了地方的尾大不掉,同时也必然造成了大量的冗员,同时,由于三年一升迁制度的普遍实行,使‘但求无过,不求有功’的冗员数量无限扩大,这一切造成三冗之首的冗官。
沉思了一会,刘光祖赞同的,点点头又问道:“那冗兵又是怎么说?”
赵国华又详细的说了起来
自‘杯酒释兵权’以来,吸取唐代的经验,有宋一代对兵权的集中十分重视,不仅禁军受皇帝直接指挥,精兵往往收归中央,在地方上,也多以文官制约武官,所有涉及兵权的官员,轮换频繁,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训练松懈,战斗力低下。
夏辽等国则在同一时期相当强大,为解决此问题,宋所采取的政策是增兵,但实际战斗力却没有什么提高,于是再战败,于是再增兵,形成恶性循环。
宋代初期采取的是募兵制,即百姓出钱,政府招兵(这实际上是当时条件下为提高战斗力,使军队职业化,训练系统化的一个必然,可惜的是,在不合理的兵制下,这些兵往往全无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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