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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军制 (第3/4页)

 郑成功做了规定,不再准许有亲兵这种情况发生,取之代之的是警卫队。

    郑成功规定一定的等级的将官就配备一定人数的警卫。

    这些警卫最主要的任务是保护其主将,主将亡,而警卫未亡的,斩!

    所有警卫的薪水统一由发出,其薪水相当如班长,警卫长官等于百户的饷银。

    同时他制定了“杀掳大敌中敌赏格”,规定每次战役结束后,主将都要召集将士进行分析总结,公开议定官兵功罪,赏功罚过,奖惩严明。

    为了防范旧的士卒将大明军队军令松弛的坏毛病带到郑家军里面。

    郑成功制定并公布《出军严禁条令》,严禁掳掠、杀伤抢夺、盗窃强占等,如果违反者不论贵贱,重则斩,轻则仗三十,大小将领从重处罚。

    同时郑成功还在军中还设有类似军令官的人员,统称为执法部门。

    每军设首席大法官一名,大法官五名员,各卫都设法官。由首席大法官统管大小法官,行军作战随同都督、游击将军一起出征,负责军纪等工作。

    他们名义上附属于各镇,但实际直接听令于郑成功,不受各军都督等控制,而且大法官配有一百名的宪兵、法官配有五十名宪兵,除了要执行军法,同时也保护法官们的安危。

    遇到重大军机这些法官更是可以随时上报郑成功,除了要严格执行军纪外,对都督、将军还起着监督作用。

    郑成功决定派法官,不再派遣监军令饿很多将士都感到不舒服。

    监军虽然讨厌,毕竟全军只有一两个人,除了对主帅,大将有些影响外,几分不接触下级官兵。

    如果主帅,大将想克扣军饷之类的,太监监军其实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而军法官不同,他等于剥夺了主帅执行军纪的权力,如果真派遣下去,怕是军中人人都要担心自己的军纪了。

    对于令个个将士都讨厌的法官,很多将令自然反对。

    郑功成坐在主位,怒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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