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讨论和发布 (第3/6页)
软件只保留著作权和名誉权,其余任由使用者处理,修改、借用或者直接使用都行,再发布的时候也可以不公开源代码。如果用个类比的话,gpl像感冒病毒,见一个传染一个,bsd像自来水,洗澡、浇花、泡茶,甚至直接转卖都行,自来水公司不管。
当1998年开源软件概念得到业内认同之后,很快出现了上百种各式各样的开源授权许可证,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mozil基金会发布的mpl许可证,它被认为是一种弱pyleft许可证,兼顾了版权和商业之间的利益,平衡了开源和私有之间的矛盾,因此受到了很多公司的青睐,sun、ibm、yahoo等业内巨头都在mpl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的许可证。
陈大猷所说的cddl许可证就是sun在2004年搞出来的,中文全称叫做“通用开发与发布许可证”,属于mpl的优化版,本质上和mpl许可证并无不同,只是用词更加细致和严谨,提升了代码的可重用性,因为mozil是网景公司搞出来的专有名词,杜秋为了避嫌,没法使用mpl这个缩写,所以就把名字很高大上的cddl拿出来凑数。
两人正在这边讨论软件许可证,那边陈大为也看完了7-zip的源代码,走过来说道:“秋哥,和你写的代码一比,我写的全是垃圾,今天本来想向你炫耀一下这几天修炼的成果,现在根本不敢拿出手了。”
“别这么说,你那个游戏写的不错的。”
“不错个毛!秋哥,你写出来的代码简洁又严谨,读起来赏心悦目,是个有基础的人就能看懂,我写的代码乱七八糟,读起来磕磕绊绊,除了自己没人搞得清楚,完全天差地别。”
陈大猷闻言有些好奇,拿过打印的源代码翻了翻,也称赞道:“杜秋,你这代码写的可真规范,连注释都明明白白,一丝不苟,完全可以当教材用了。”
“三哥,你看这里,算法实现的多巧妙!我写的话至少要二三十行代码,秋哥只用了短短5行就搞定了,而且结构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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