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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志趣相投 (第3/4页)

要怕,我家小天很乖的,真的不咬人,不信你摸摸。”

    杜春华试探着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大黑狗的脊背,黑狗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眯了眯眼睛,似乎很享受,于是放心了不少,松开林谨言的手,让他和程一元一起玩,问道:“这是什么品种?”

    “这是关中细犬,古代非常优秀的猎犬,清朝郎世宁为乾隆皇帝画的十骏犬里,除了一条藏獒之外,其余的都是细犬。”程四维知识挺庞杂的,介绍道:“这条狗刚出生就由元元带回家养了,现在快一年了,很聪明,能听的懂人话,只有主人命令它或者遇到兔子的时候才会猛追,平时很温顺。”

    “为什么让她养这样的大狗,哈巴狗或者西施犬不是更合适小孩子养么?”

    “我去年带了两个高三班,工作很忙,晚上经常要11点多才能回家,元元一个人在家,养条大点的狗比较放心。”

    杜春华轻轻哦了一声,小吴则问道:“那她妈妈呢?”

    程四维没回答,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程一元在旁边大大的哼了一声,说道:“她嫌我爸太穷,跟一个有钱人跑去南粤了,好几年都没回家了。”

    这也太那个啥了

    电视剧也没这么曲折啊

    小吴是个宅女,不善于掩饰情绪,诧异之色溢于言表,杜春华见气氛有点尴尬,就帮忙补救,转换话题道:“程老师,你是云城本地的网友?”

    “勉强算吧,我以前在金山县一中当老师,上个月刚调到了云大附中,才搬过来十几天,一句云城本地话都不会说。”

    杜春华以前在少年宫工作的时候,经常接触学生家长,对云城市的中小学比较熟悉,知道云大附中是省重点中学,升学率很高,而金山县是一个地处山区的贫困县,能从那种地方跳槽到省会城市的重点中学任教,说明程四维教学水平很不一般,不由的对他刮目相看。

    小吴大约是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闲聊了几句之后起哄道:“程老师,程一元刚才说你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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