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李干还是李“斯” (第4/5页)
话里有许多名词未曾听过,却字如珠玑,忙问:“公子以为“法”如何方能持正,不为奸人所用啊?”
这个问题是李干数年来日夜所思,也是最为文人诟病之处,法外有情、法外有理,以人执法如何持正啊?
可这问题怎么能难住方天,经过新时代法制教育的方天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简单啊,执法以严、违法必究、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李干恍若失神,站立良久方拜称:“公子,神人也,果是李干之师也!”
方天这时也是后悔的想抽自己,怎么啥话都敢说啊!这可是封建王朝,那是要砍头的,这个要不要灭口啊!
正患得患失间,就见李干长拜不起,不由急忙扶起。李干也不坚持,手执方天邀方天入客舍坐谈。二人边走边谈着律法相关知识;如李干问:“伤人四肢当作何刑,”方天答,“当以伤者年龄判决,如劳力者,伤一肢当以本地人终生收入四分之一赔偿,或偿二十年劳力,如中年者按时加减”。
方天不敢怠慢,便只拣着以前看过的《韩非子》及一些小经验,陪着小心,缓慢而谨慎地夹杂着一些现代的法治理论,捡着不太紧要处字斟句酌地回答着。
天道循环,虽偶然中也有必然性,这位李干就是应运而生的法家开创者;但他智慧、心胸、气度却几十倍于李斯,只是生在这个世界,却也将是大才难施了。
可如今这个李干见方天每逢一问皆细思慎答,每一答都是构思巧妙,发人深省,却简单中更隐含至深之理,不由也是赞叹不已。
如此少年人物,难得却如此稳重,学识见解却是李干平生仅见的啊。
李干暗自赞叹着,他却心里早已经断定,他日此子定为法家领袖。一边欣赏,一边赞叹着,李干请教起来也不更加认真,问题也更尖锐深刻起来。
可是方天也凭着知识暴炸年代涉猎的书,以及赵括式的纸上谈兵,竟是回答的严丝合缝,无一漏洞。
此时红月王国大正王正端坐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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