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0051章 乡下人吴奇 紧紧握着我哥的手 (第4/5页)

   “哇哈哈!这么多,真漂亮,好可爱,怎么好意思呢?谢谢哈,谢谢哈……”两个女孩围过来,高兴得跳,她们欢天喜地地道谢,她们的女声二重唱甜润无比,是有名的金马乡的腔调乡音。金马腔与台南话有些相似,说话像唱歌一样,拖着韵味十足的尾音。

    是离人,几行情泪。离人村,正是在龙王镇的金马乡。

    在她们的欢声笑语间,哥对我打出了一串手语:“弟弟,你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没有?你像不像诗?”自从我得了个主国诗星的虚衔以后,哥总爱把最美最好的比成诗。

    也就是这样,我才很罕有地多了一句嘴,在嗬嗬大笑中,高声吟哦着:“日啖梨子三百颗,不妨嫁作陈家人!”还不等我续上后两句,那两个女子立马就答应了:“好呵!好呵!算上我们两个!我们报名,我们立马去找媒人!”她们的直率大胆,雷得我差点翻下打鱼船。

    就这样,离家溜溜的七姑娘,看上了人才溜溜的我哥。

    哥的手语问我:“弟弟,你说为什么绝大多数诗人都是男的?女诗人为什么少之又少?”我也不能明白地回答,就应了个狡猾:“因为女孩子本身就是诗,男人多数是爱诗的人。”

    没有想到我随便塘塞一名句,哥就回应说:“弟弟,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那个她真的就是诗,最好最美最迷人的诗!”

    5★

    一直以来对女孩子不假辞色的我哥,居然会对“诗”入迷到那个地步,是写诗已经近十年的我预想不到的。

    当好奇的忧乐沟人还在纠结我哥与离七第一次相遇的种种细节时,我哥已经只身南下,到了南国海滨的著名特区朋城。哥与七有缘,别了离七,又遇吴奇。

    下了车,出了火车站,只管向南,信步就走。哥的眼睛一扫,就对一个看起来很大规模的建筑工地走去。再一眼,他就对准一小撮当官模样的人走去,“我来个!”他说。

    没有人吊他,没有骂他神经病,那是人家有涵养。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