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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第3/6页)

好言劝道:“要杀袁贼,何必急于一时?不妨先去营中看看,熟悉一番情况,再提拔几个趁手的人做个副将,才是当务之急。”

    太史慈诚心应下,牵着不情不愿的绝影退了出去。

    不,它现在已经不叫绝影了。

    吕布现眼界开阔,出手阔绰,自然未曾见猎心喜、将这罕见爱马自太史慈手里夺走,还手一抬,大方地赏了一堆衣甲。太史慈得以将它留了下来。

    看它怏怏不乐的眼,和通体漆黑,无一杂毛的神骏,太史慈即刻灵光一闪,将这日行千里,疾如闪电的坐骑的名字,正式改成了通俗易懂的——黑毛。

    依燕清看来,堂堂吕布军中的别部司马起名的品位着实叫人不敢恭维,暴露了那惨不忍睹的文学素养,还不如延用绝影这原名呢。

    郭嘉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见燕清三言两语地就打发走了自动请缨的太史慈,不由笑了一笑:“重光何故拦他?”

    燕清无可奈何:“怕子义恃盛壮之气轻出,反折了自个儿性命。贸然驳回,又不想他因此寒心失意。”

    他们家大业大人手充足,地广粮多后方稳固,哪怕单耗下去,也是稳赢的局面,何必让自家大将的性命去拼?

    太史慈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兵行险招了些。当对手与他等级差得多的时候,他能安然无恙地满载而归,可演义里遇上武勇又不失谨慎的张辽时,就吃了大亏,重伤以至丢了性命。

    燕清可舍不得让太史慈刚刚来到,还没被他焐热就又没了,不如叫对方知晓自己所肩负的责任重大,暂时莫要轻举妄动。

    经太史慈这一事,燕清倒得了提醒,想起同样离家避祸的另外一人。进到帐内,旁的事都不忙了,就摊开白纸一张,饱蘸了墨,在落笔之前,专心思忖这信该如何去写。

    郭嘉好奇道:“重光欲写信予何人?”

    燕清不假思索道:“文若那大侄儿。”

    郭嘉眨了眨眼,笑道:“颍川荀氏子息兴旺,要真细数一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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