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四十六章苍天啊,杀了我吧 (第4/6页)

老子自带五行空间,一个水空间面积虽说不大,千八百斤白酒装进去还是没问题滴。

    喝吧,喝死你这个狗日的。

    包厢实在是没法待人了,沈括回到车上换了身衣服,又洗了把脸。和林风换了一个包厢。

    满了一小杯的拉菲,林风美滋滋的喝了一口。

    这次才是真喝。

    别说,几万块钱的大拉菲,味道就是不一样,比林风昨天买的二锅头强多了。

    沈括下马威不成,自己还丢了脸。

    阴沉的看着林风:“你别得意的太早了。如你所说,这次针对丰健公司的事,的确是周少跟你打的一个招呼。

    和周少相比,你连一坨狗屎都算不上。”

    林风美滋滋的把那杯拉菲喝光,放下了酒杯,浑不在意的打着哈哈道:“招呼打完了,你们陷害丰健的演员也该撤下去了吧?”

    沈括皱了皱眉。

    事情的关键点不应该在这种小事上面吧?

    点了点头,沈括道:“我倒是挺佩服你的勇气的,和周少打赌,这么多年来,你是第一个。”

    呵~~

    林风笑了,漫不经心的看着沈括:“问你几个问题。”

    “?”

    “那个周少是人吧?”

    “废话。”

    “他长了两个鼻子?”

    “你什么意思?”

    “他长了三只眼睛?”

    “你……”

    “你什么你。”林风站起身来,一点也不见外的拍了拍沈括肩膀,意味深长道:“知道你为啥只能做周少手底下的走狗吗?

    因为你太崇拜那个周少了。

    你拿他当神一样尊敬。

    以为他有两个鼻子,三只眼睛,以为他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超越的。

    呵呵……

    告诉你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沈括脑袋轰的一声,如遭

-->>(第4/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