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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章 番外1 (第1/3页)

    写灵异的作家,就像唱民谣的歌手:小众、清贫,不为大众认知,甚至是理解。

    然而,民谣一直没有死,相反,却在摇滚与流行音乐的夹缝中顽强生长、开花、结果

    在我心中,灵异的未来,也必定会和民谣一样发展壮大,充满光明。

    虽然太多人喜欢看玄幻、都市,但灵异天生自带的悬疑与惊艳属性,是再多类别都无法掩盖其光芒的。

    我喜欢灵异,包括类似的古典文学,甚至是白话故事。

    从懵懂时候开始,我就开始看白话聊斋,看三言二拍,看封神演义甚至,还看过许多地边摊卖的鬼故事。

    我清晰记得,初中时候看过一篇鬼故事,其中有一个场景,描写的是一个小男孩脸上插满了玻璃的碎屑,站在大楼底下哭泣,这让我无数个夜晚都惊吓得难以入眠。

    我的性启蒙,也是从鬼故事开始的。

    好像是三言二拍,说一个卖豆腐的小郎君,路过一片坟地的时候,把一个刚刚入殓的妙龄女子给日了,日完之后,妙龄女子竟然活了过来。

    之后的情节,我已经不大记得了,毕竟已经事隔多年。

    又或许,是这一个把死人日活的情节太有画面感,直接让我把其他所有情节都忽略掉了。

    很多人说,我的文风污污的,一看就是老司机,可能,就是年少时候,我受了这种古典文学的影响吧。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是一个非常木讷、寡言的宅男,故事中林剑之所以如此不要脸,其实是我的相反一面。

    有读者说,酒吧完结得太过突兀。

    其实,该写的都写了,再写下去只是狗尾续貂,没有太大意义。

    作为主流的网络,讲真,没有个两三百万字真的都不好意思拿出手。

    所以,我试了将神话和童话故事融入中,然而效果并不理想,于是最后果断收尾,免得被部分读者骂我坑蒙拐骗。

    这样也好,第一本书,给自己留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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