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夏日美酒 (第4/6页)
乐部,这可不是好女孩该来的地方。
沈冲干净利落地将尾款付清,关上电脑,倒在床上蒙头大睡。
太阳升起又落下,夜晚再次降临。城市的夜晚和乡村不同。乡村的夜晚像涨潮,从地下往天上升;城市的夜晚像下雨,从天上往地下降,而且总也降不下来,如同厚厚的闷热积雨云,让人心里发闷。
有人说这是田园牧歌式的可笑幻想,是反工业主义逆流,甚至是卢德主义。
沈冲在《星球日报》的同事,露易丝·莱恩曾经说,发明时光机后,应该先把这些怀旧主义者打包送回中世纪,白天吃掺砂砾的面包,晚上抱着绵羊取暖,在寒风瑟瑟的茅草屋里欣赏满天星斗。看到那个时候,你们还有没有闲心感慨。
可惜的是沈冲不在中世纪,而在纽约的夜秀场。面前也不是赤果果的羔羊,而是上身不着寸缕的女郎。
他坐在u型台下,看着金发美女在面前晃动胸口,她的丝袜和内裤里塞满绿纸,沈冲往后扬了扬头,躲开过于热情的女人,顺手抽出一美元塞进女孩的丝袜内。女郎诱惑地晃动了两下身躯,摇曳向下一个目标。
除了舞台上表演的脱衣舞女郎之外,俱乐部里还游弋着许多漂亮姑娘,他们有些受雇于酒吧,用来暖场,有些是啤酒女郎,推销各自厂牌的啤酒,还有些是拥有经纪人的陪玩女郎,寻找足够大方的客人。
“第一次来这?你是亚裔还是华人?”一个女人在沈冲身边坐下,黑色的短发,有一撮挑染成白色。故意晒成的棕色的皮肤脸上有一点可爱的雀斑。五官很立体,身材很性感。
“你们这里怎么称呼父亲贪污了十亿美元,带着全家跑来的那种中国富二代?”沈冲笑着问。
“超级爸爸?或者其他什么来着,看你们在床上的吩咐。”她笑着伸出手,“温妮萨。”
“沈冲。”沈冲和她轻握,温妮萨的手掌并不像她的皮肤看起来那么顺滑,这也是个农家女孩,或者经常握枪,沈冲祈祷不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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