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困惑的尼克·弗瑞 (第3/5页)
称为血之舞。
最虔诚的信徒可以把全身血液抽出体外,在透明扭曲的胶皮管里流淌,舞蹈,映照出妖艳的颜色,取悦他们的神灵。
因此血星之子的成员,身体上往往充斥着针孔、伤疤和脓疮。
他们主要的传教场所在亚洲,广阔而混乱的内部草原和沙漠是他们的游乐场,尼克·福瑞从没想过,它会在美国开花结果,那个叫“狗帮”的黑帮,竟然会因为贩毒而信仰了血星之子。
神盾局不得不违反自己“不干涉国内事件”的惯例,出手将这个疖子从纽约的漂亮脸庞上抹去。
不过对于尼克·弗瑞来说,这倒没什么大问题。在他看来,习俗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被打破的。
不能监控公民信息、不能非法拘留公民、不能使用基因武器……呵呵,看我们捅破了多少。
但血星之子在美国本土的传播让他警醒,自从中东代替南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毒品出产地后,cia通过古巴毒贩来控制黑帮的能力就越来越弱了。
神盾局不介意为他们分忧,但人选是个问题。
尼克·弗瑞想到了那些佣兵,现在正关在神盾局的监狱里,如何处理他们是个问题,因为有两个人替他们求情。
史蒂夫·罗杰斯,美国队长,他认为,即使是一个罪犯或偷渡客,在他因为行善而暴露自己的时候,逮捕他们也是可耻的。
托尼·史塔克,亿万富翁。他没有那些长篇大论,只是告诉神盾局,他有很多律师,也有很多保释金,这些佣兵不会在监狱里呆很久。
罗杰斯队长很好对付,说些漂亮话就可以。
但史塔克是个狠角色,但如果卖他个人情,这个人情也许可以换到很多东西。
而这些佣兵,神盾局也可以和他们进行一些有趣的交易,只要隐藏的够深……
默默地,尼克·弗瑞已经计划好了这群人的用途。
但那只是小事。相比于骇笑病毒,这些毒品就像棒棒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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