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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远处的战争 (第2/5页)


    他看到了对面腰上搀着子弹的敌人,他忽然从羊群中站起身来,冲锋枪的子弹呼啸着离开枪膛,穿过炽热的空气,越过对方躲避的颓墙,钻进敌人缠着头巾的前额,鲜红的血液绽放,染红了整块洁白的头巾。

    韦德迅速俯身,跟着羊群移动,对方的子弹扫射过来,几只山羊哀嚎着倒地,无辜地舌头伸长,在嘴边抽搐着。

    他听见远处的山坡顶枪声咆哮,大口径的狙击弹将敌人的掩体击碎,顺便掀翻了一个身穿绿色夹克的敌人,他的半个身躯被子弹击碎,将一块雕刻着古朴图像的石砖染红。

    真巧,那片雕刻的内容,是关于鲜血和献祭,死亡和杀戮。

    钢鬃,来自委内瑞拉的狙击手,留着一头野猪鬃毛似的脏辫。看来叛徒不是他,他依然可以信赖。

    韦德隐蔽地发出信号,他知道钢鬃可以透过瞄准镜找到他。

    这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者的杂种,这个麦士蒂索人混蛋,这个长着四肢的健达奇趣蛋。他足足有三百磅,他的手粗的像钢筋,脚胖的像大象,肚子鼓的如同怀着四胞胎的徒。他比韦德还像一个典型的美国人,即愚蠢又肥胖,热爱肥皂剧和垃圾食品。只有一点将他与那些蠢蛋区分开来——钢鬃有一双鹰似的眼睛,还有哈瓦那大学的数学硕士文凭。他只需要用他十根肥香肠似得手指,转动枪管,轻扣扳机,然后就能欣赏到这个世界上最华丽的演出。

    他不是个好战士,但他娘的是名绝好的狙击手。

    钢鬃果然收到了韦德的信号,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狙击枪有节奏地响起,将任何可以阻挡在韦德逃生路上的敌人掀翻,韦德从羊群中爬出来,带着一身羊屎味滚进一根柱子后面,敌人的子弹犁过他面前的地面,泥夯的柱子尘土飞溅。

    但随即,敌人躲藏的地方迎来了几如炮弹的狙击枪点射,敌人的攻击立即哑火,如同被迫击炮轰炸过一般,血肉狼藉。

    韦德从柱子后尝试着探头射击,敌人的反击并不迅猛,他们在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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