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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十七章 防卫过当(一更) (第3/3页)

吧?你的这种情况应该叫笔录,不应该叫录口供,可能是张阳顺口说错……。

    张兄弟说道:我明明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可他竟然说我是犯罪嫌疑人,我说这位副局长,你说我是犯罪嫌疑人吗?

    那位副局长说道:你怎么会是犯罪嫌疑人呢?一定是张阳说错了。不过呢,尽管你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几个要件,但我不得不说张先生你的行为也还是有问题的。

    张兄弟问道:什么问题?

    那位副局长说道:比如你说得正当防卫。即便是正当自卫,也应该有一个限度,法律上有两个词汇,一个叫做“正当防卫”,一个叫“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且未明显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而防卫过当则指的是明显过必要的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所以,从目前来看,张先生你的行为明显过了必要的防卫限度,是典型防卫过当,在法律上,防卫过当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听了这位乔副局长的话后,张兄弟笑嘻嘻的说道:请问这位警官同志,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是由公安来决定呢,还是由法官来决定呢?

    那位副局长说道:当然是由法官定了。

    张兄弟说道:那我再请问副局长先生,你既不向现场群众了解,也不向遭受侵害的当事人调查,更不清楚我当时所受的危险处境,只是听了你们自己人的一面之词,就将我与持刀凶徒的搏斗造成的后果,定性为防卫过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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